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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考生:别把“危险物品”带进考场
来源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:2013-04-15 查看:次
考生都知道,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。而在参加考试时,也有诸如手机或者复习小册子等一些“危险物品”,考生切勿随身携带。因为此类物品如果在考试时带在身上,无论是否用于作弊,都会被按违规处理。
手机是如今每位考生必备的通信工具。很多考生是上班族,平时习惯机不离身,以免错过重要的业务联络。但是在参加考试时,考生切忌把手机带在身上。有考生明知手机是不该带在身上的违规物品,却仍然带着参加考试。这些考生没有用手机作弊的主观意图,也把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了,认为这样不会被监考人员发现,但却在无形中给自己的考试带来了“安全隐患”。有些考生以为把手机关机就可以随身带入考场参加考试,但这样做同样不符合要求,属于违规行为。
除手机不能带进考场外,复习小册子也是考生要注意的“危险物品”。今年1月自考时,记者见到一些考生在进入考点前,拿着小册子做最后复习,这些小册子只有巴掌大小,揣在衣兜里就能随身携带。这类小册子确实方便了考生复习,但如果随身带入考场,同样也算违规。很多考生有在考试前复习的习惯,在进入考点后,务必要将复习资料装入书包并放在指定位置,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自考办有关负责人说,判断一位考生违规行为的性质,并不是以考生的动机为依据,而是严格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条目来界定。即使考生并无作弊动机,但只要触犯相关条款就会被按违规处理。因而“老师,我手机关机了”,“我没有把随身携带的复习资料拿出来看”都不是理由。考生参加考试时,不要以为自己“心里无愧”就把危险的违规物品带在身上。